第四部分
(资料图片)
根据本协定,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举措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方便用户的格式分享相关数据、信息、知识和研究,包括:
1.分享海洋科学和技术知识;
2.交流关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信息;
3.分享研发成果;
(二)信息传播和提高认识,所涉方面包括:
1.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科学及相关海上作业和服务;
2.通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开展研究所收集的环境和生物学信息;
3.经持有者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相关传统知识;
4.海洋所面临的影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各种压力因素,包括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如变暖、海洋脱氧以及海洋酸化;
5.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等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
(三)发展和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包括设备,例如:
1.发展和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
2.提供技术,包括取样和方法设备,例如,用于水、地质、生物或化学样本的技术;
3.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和海洋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方面的活动、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等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背景下,购置必要设备,以支持并进一步发展研发能力,包括数据管理能力;
(四)发展和加强机构能力和国家规管框架或机制,包括:
1.治理、政策和法律框架和机制;
2.协助制定、实施和执行国家立法、行政或政策措施,包括国家、次区域或区域层级的相关规管、科学和技术要求;
3.为执行本协定的规定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为数据监测和报告提供技术支持;
4.将信息和数据转化为有效且高效政策的能力,包括通过便利获取和获得必要知识,以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决策者参考;
5.建设或加强相关国家和区域组织及机构的机构能力;
6.建立国家和区域科学中心,包括作为数据储存库的中心;
7.建立区域英才中心;
8.建立区域技能发展中心;
9.增进各区域机构之间的合作联系,例如南北和南南合作,以及区域海洋组织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
(五)通过交流、研究合作、技术支持、教育、培训以及海洋技术转让,
开发并加强人力和财务管理资源能力与技术专长,例如:
1.海洋科学方面的协作与合作,包括数据收集、技术交流、科学研究方案和项目,以及与发展中国家的机构合作建立联合科学研究方案;
2.以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1)自然和社会科学,包括基础和应用科学,以发展科学和研究能力;
(2)技术以及海洋科学和技术的应用,以发展科学和研究能力;
(3)政策和治理;
(4)传统知识的相关性及其应用;
3.专家交流,包括传统知识专家的交流;
4.为开发人力资源和技术专长提供资金,包括通过以下方式:
(1)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代表参加讲习班、培训项目或其他相关项目提供奖学金或其他补助金,以培养其特定能力;
(2)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提供财务和技术专长及资源,尤其是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此种专长及资源;
5.建立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源网络机制;
(六)制定和分享手册、指南和标准,包括:
1.衡量标准和参考材料;
2.技术标准和规则;
3.手册和相关信息的储存库,以分享关于如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知识和能力、经验教训和最佳实践;
(七)发展技术、科学和研发项目,包括生物技术研究活动。
全文详见:/doc/UNDOC/LTD/N23/073/62/PDF/N2307362.pdf?OpenElement
整理:YJ 审核:Sara
-----------------------------------------------------------------------关键词: